普及公益性公墓建设

科学规划布局。公益性公墓建造进行统一规划布局,对具有特别丧葬习俗的少数民族妥善组织墓地,避免重复建造和“零、乱、散”现象。各县区建造1-2处县级公益性公墓,建造若干处镇村级公益性公墓(骨灰堂)。优先选择荒地、抛弃窑厂、坑塘、传统墓葬点等进行建造,不得在基本农田、水源保护区、湿地公园、国有林场、公益林地、文物保护区、河流以及公路铁路两边500米以内建造。

按当地人口每年6.5‰的死亡率及20年运用周期,并考虑今后三年内将犁地、景区、林区及公路铁路主干道两边等的散葬坟墓进行搬迁及预留一定的展开空间来断定公墓建造面积。对契合选址要求的已建公墓,可依照新的规划要求进行改扩建。当时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建造规划远超越本地居民20年运用的,由当地城镇政府协调,安葬规模扩展到附近村,避免构成资源糟蹋。
清晰建造规范。公益性公墓要严厉依照相关要求规范进行建造。在外观设计上,要充分与自然地貌相交融,恰当参加当地文化元素,构成各具特色的全体布局和绿化作用。在建造要求上,单穴不得超越0.5平方米,双穴不得超越0.8平方米,每亩地规划建造不少于200个墓位(400个穴道)。石碑悉数选用卧碑,碑长不超越70厘米,碑宽不超越50厘米,厚度不超越15厘米,倾斜度不超越15度。墓穴间距不超越60厘米;墓前通道要进行硬化;墓区内制止建造奢华墓、家族墓;可打造或预留花葬、树葬、草坪葬等生态葬区域,并建有骨灰撒散等不留骨灰留念设备,保证未来可持续展开。在配套设备上,每处公墓需配建办理用房、公共祭祀区和防火设备等,绿化率达到80%以上。

城镇、村树立或改造公益性公墓,要依照《山东省公墓办理办法》等规定批阅和存案。县区建造公益性公墓,由政府出资或社会筹集资金建造,由县区民政部门批阅并担任办理,报市民政部门存案。公益性公墓建造在选址、占地等方面触及大众切身利益的,建造前必须对是否影响社会安稳进行论证和危险评估。
不得以任何方式承包经营公益性公墓。公墓的日常办理由专人担任,要对墓地和有关设备及时进行保护、补葺,保持墓区环境优美和墓穴的完好整齐。安放墓位(存放格位)要严厉按次序顺次安放,不得提早选择。
公益性公墓建造列入“一把手”工程
各级政府要把全面推行惠民殡葬方针和加强公益性公墓建造列入党政“一把手”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市、县区要将惠民殡葬方针资金和公益性公墓建造资金列入财务预算,切实保证惠民殡葬方针的执行和公墓的建造、办理、展开。对各县区归入财务预算的惠民殡葬方针资金,市财务依照50%的份额予以配套(不含省直管县);市及以上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相关殡葬费用由市财务承当。对契合建造规范的公益性公墓,市财务依照50%的资金份额予以奖补 (不含省直管县),并加大对骨灰堂建造的奖补力度。

公益性公墓建造资金以政府财务投入为主,鼓舞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捐助、捐建,制止社会资本合资、协作、合建。对规划规模内需搬迁坟墓及原有散葬坟墓迁入当地公益性公墓且康复犁地的,免费供给安葬墓位。
市、县区有条件的要依照有关规定将殡仪馆改为财务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暂不具备条件的可选用政府购买效劳的方式,依照作业成本给予财务补贴,切断相关利益链条,从源头上纠正殡仪馆的盈利倾向,促进殡仪馆回归殡葬效劳公益特点,保证殡仪馆的正常运转和殡葬全免费改革的执行。禁止医疗机构太平间对外出租或承包及展开任何方式的殡葬效劳经营性活动。

修水、泰和拆除百余座活人墓

近来,修水县两处建在公路旁边的夫妻活人墓被摧毁;4月28日,泰和县多部分联合法律,依法撤除活人墓106穴。专家称,活人墓现象屡禁不绝反映的是落后的墓葬观念在乡村仍未消除。这种现象受多层的文明与价值观念,如不科学的生死观、传统的风水文明与夸耀心思所驱动,也与当地社会的殡葬管控机制缺位有关。

两处夫妻活人墓被摧毁

修水县宁州镇副镇长黄一魏通知记者,镇里接到告发,4月中旬,坐落该镇西茗村至茶舍村公路旁边山坡上有人切坡建活人墓。接告发后,宁州镇土地管理综合法律大队敏捷到现场检查,发现一座正在缔造的活人墓。“双人墓穴已建好,正在砌筑坟圈围墙,墓地占地约35平方米。该墓坐落西黄公路路面右侧约5米高的坡面上,紧挨公路路肩。在满眼的青山绿树之间,这座活人墓就像一块疮疤。”黄一魏介绍。

宁州镇综合法律大队到现场后,要求当即中止缔造,康复山体原貌。当场下达期限撤除整改通知书,并对事主谢某进行方针宣扬和批判教育。据了解,谢某是宁州镇茶舍村一组人,其时他容许了中止缔造,康复原貌。但是,整改期限往后,宁州镇综合法律大队再次进村检查,发现该墓还没有撤除。4月22日,宁州镇土地管理综合法律大队采纳果断办法,对该座生圹进行摧毁。

黄一魏通知记者,4月26日,宁州镇政府安排疆土、规划、林业等部分的法律人员找到谢某,对谢某进行严厉批判,并再次下达期限康复山体环境和覆绿的通知书,要求康复山体原貌。

记者来到该座夫妻活人墓的现场,墓地缔造在山顶,周边山林已被损坏。相关部分现已将墓穴主体摧毁。谢某通知记者,“建这座墓,请工人、挖掘机,还有水泥,砖块等费用大约8000多元。”本年近60岁的谢某经济条件困难,夫妻二人在修水县城一家单位做保洁员。谢某身体有残障,日子困难还缔造活人墓,令人费解。黄一魏解释,封建思想在谢某脑中根深柢固。“谢某以为山顶风水好,建在路旁边人来人往看得到。”

前不久,修水县黄龙乡黄龙村冷某配偶在公路旁一处山头建起了一座占地10余平方米的活人墓,还损坏周边树木,影响环境漂亮。4月29日下午,黄龙城镇村干部组成专门工作组对该座活人墓进行了依法撤除。

106座活人墓被依法撤除

无独有偶!记者从泰和县相关部分了解到,近来,泰和县对该县的活人墓进行打击,撤除了一批活人墓地。4月28日,泰和县多部分联合法律,安排民政、城管、公安、卫计、疆土及澄江镇等单位,依法撤除活人墓106穴,占地面积约3500平方米。

泰和县相关部分人员介绍,本年,泰和县展开推陈出新,倡议绿色殡葬,对不合法生意土地建坟、建超大奢华坟的行为,予以严厉打击,遏止不良陋俗延伸。本年4月底,泰和召开了全县殡葬改革会议,要求各城镇对坟墓进行了解排查、挂号造册编号、制造简易分布图,并做好公墓山选址,断定缔造计划。一起,组成村级红白理事会,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建立绿色殡葬理念,倡议文明节俭办丧、文明低碳祭祀的文明新风。泰和将对已安葬的超大坟墓及其他不合法生意土地乱建坟墓行为进行整改和搬迁,使不合法生意土地建坟、建超大坟的趋势得到有用遏止。

与当地殡葬管控机制缺位有关

活人墓指人还健在,却为自己准备好墓地或者提早购买的墓地,古代又叫活坟或生祠。据知情人泄漏,缔造和购买活人墓的原因有以下几点:有的当地有“买好墓地,活人添寿”的说法;忧虑墓地本钱而提早缔造;子女们为表达对老一辈的“敬重”;出资行为。

对此,南昌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社会学系主任袁小平以为,活人墓现象屡禁不绝反映的是这种落后的墓葬观念在一些当地仍未消除。这种现象受多层的文明与价值观念,如不科学的生死观、传统的风水文明与夸耀心思所驱动,也与当地的殡葬管控机制缺位有关。从表层上看,需要在乡村地区严格执行殡葬制度,对活人墓现象即时、依规处理,尽快消除不良社会影响。在此进程,要发挥社会的协同、监督效果。从深层看,需要在乡村地区大力宣扬新式的墓葬文明,引导乡民建立正确的人生观、生死观和孝道观。

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落实节地生态安葬奖补机制的通知

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落实节地生态安葬奖补机制的通知
穗民规字〔2018〕2号
各区民政局、财政局:
为了贯彻落实《关于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指导意见》(民发〔2016〕21号)、《关于全面推行惠民殡葬政策的指导意见》(粤民事〔2013〕1号)和《广州市民政局等12部门关于印发广州市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穗民〔2017〕76号)等文件精神,加快殡葬改革,推行绿色殡葬,节约土地资源,现就节地生态安葬奖补机制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方式和条件
节地生态安葬方式包括树葬、花坛葬、草坪葬、海葬以及骨灰寄存等,其安葬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骨灰寄存在本市经批准设立的公益性骨灰楼及骨灰安放地。
(二)海葬由市民政部门(市殡葬管理处)统一组织或者委托机构举办将逝者骨灰撒入指定水域,不保留骨灰。逝者符合以下情况的,逝者的2名家属可免费参加骨灰撒海活动:
1.生前为广州市户籍居民;
2.非广州市户籍2017年7月1日后在我市死亡的。
(三)树葬、花坛葬、草坪葬由在本市经批准设立的经营性公墓提供。
二、奖补对象及标准
(一)由民政部门核定的,为群众提供骨灰寄存服务的公益性骨灰楼及骨灰安放地单位,从2017年开始,每年对骨灰楼(安放地)存放的每具骨灰补助10元。
(二)逝者在2013年1月1日后死亡,且生前为广州市户籍的参加2017年及以后由市民政部门(殡葬管理处)统一组织或者委托机构举办的海葬活动,海葬逝者骨灰的委托办理人每具骨灰发放补贴由1000元提高至2000元。
委托办理人是指逝者生前依法委托办理骨灰撒海事项的受托人或逝者生前的法定监护人或者直系亲属。
(三)由民政部门核定的经营性公墓,为群众提供树葬、花坛葬、草坪葬服务的,每具骨灰补助经营性公墓300元。
(四)在民政部门核定的经营性公墓,采取树葬、花坛葬、草坪葬等不立碑的丧葬方式,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每具骨灰补助委托办理人500元:
1.安葬的骨灰生前为广州市户籍人员;
2.安葬骨灰的委托办理人为广州市户籍。
三、办理程序
(一)领取骨灰寄存补贴的公益性骨灰楼及骨灰安放地单位,应向所在地的区民政部门提出承办节地生态安葬申请,明确寄存骨灰数量、规模、收费等事项。区民政部门应按照现行殡葬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严格审核,经确认符合要求的,列入本地区承办节地生态安葬补贴核定单位。
(二)领取骨灰撒海补贴的,在办理参加骨灰撒海活动手续时,提供以下材料:
1.逝者《死亡医学证明书》;
2.逝者生前户籍证明;
3.参加骨灰撒海活动证明;
4.《广州市骨灰撒海补贴申领表》;
5.与逝者关系证明,如死亡证、户口簿、公证书、委托书、法定监护人证明、撒海活动业务办理人凭证等;
6.申请人身份证明、银行账户。
市民政部门(市殡葬管理处)审核所提交的资料,符合条件的,在撒海活动结束后2个月内将补贴划入委托办理人指定的银行账户上,不符合条件的,不享受补贴。
(三)领取树葬、花坛葬、草坪葬补贴的经营性公墓应向市民政部门(市殡葬管理处)提出承办节地生态安葬申请,明确安葬方式、面积、规模、收费等事项,经确认符合要求的,列入本地区承办节地生态安葬单位,并向社会公示。
(四)领取树葬、花坛葬、草坪葬补贴的个人,向办理节地生态安葬的公墓提出申请,并填写《广州市节地生态安葬补贴申请表》,经营性公墓同意后,资金补贴由公墓先行垫付发放。公墓发放后,再向民政部门申请结算。
四、经费来源及结算办法
(一)骨灰寄存补贴所需经费由市、区按现行财政体制分担,由区民政部门及市民政部门(市殡葬管理处)分别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公益性骨灰安放单位应当在每年5月份对上一年度寄存的骨灰数量进行统计汇总,将《广州市节地生态安葬补贴申请表(公益性骨灰安放设施适用)》报所在区民政部门审核,区民政部门负责收集、制表后报市民政部门(市殡葬管理处);市民政部门(市殡葬管理处)核定后,作为申报市本级负担年度预算资金的依据,市本级负担的资金列入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经人大审议通过后由市财政部门转移支付各区;区民政部门协同区财政部门再将市、区负担的款项拨付至公益性骨灰安放设施。各区民政部门应当做好年度资金的使用和结余情况的汇总工作,并于1月31日前向市民政部门(市殡葬管理处)报送上一年度经费的使用情况。
(二)海葬(骨灰撒海)活动以及补贴所需经费由市财政承担,由市民政部门列入部门预算。
(三)树葬、花坛葬、草坪葬的节地生态安葬补贴资金由市财政部门承担,由市民政部门(市殡葬管理处)列入部门预算,并按照实际发生费用结算。
经营性公墓单位应当在每年5月份进行统计汇总,填写《广州市区生态安葬补贴费用结算清册》报市民政部门;市民政部门(市殡葬管理处)核定后直接将款项拨付至经营性公墓。
经营性公墓单位应将《广州市节地生态安葬补贴申请表(个人适用)》、购买协议等材料存档备查。
五、有关要求
(一)各区应加大财政资金对公益性骨灰安放设施的政策扶持和资金奖补力度,提供资金扶持,提高节地生态安葬服务水平;应加强对公益性骨灰寄存设施人员队伍建设,公益性骨灰楼(安放地)工作人员的薪酬、福利待遇可参照当地政府雇员标准执行。
(二)各区应及时落实节地生态安葬补助资金,保证节地生态安葬奖补机制落实。民政、财政部门应建立联合督查制度,定期监督公墓单位、公益性骨灰寄存单位办理节地生态安葬补贴资金使用和档案管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虚报冒领补贴的,应当责令申领单位或个人退还相应费用,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广州市骨灰撒海补贴办法》(穗民〔2013〕35号)同时废止。

附件:1.广州市承办节地生态安葬申请表
2.广州市骨灰撒海补贴申领表
3.广州市节地生态安葬补贴申请表(公益性骨灰安放设施适用)
4.广州市节地生态安葬补贴申请表(个人适用)
5.广州市生态安葬补贴费用结算清册

广州市民政局 广州市财政局
2018 年1月25日

新塘华侨公墓

新塘华侨公墓坐落于广州天河大观北路的广州市中华永久墓园、广州市新塘华侨公墓以优越的地理、静美的环境、严格的管理及贴心的服务尽情演绎着“生如春花之绚丽,逝如秋叶之精美”之生命在延续的人生意义。

新塘华侨公墓成立于1963年,是广州唯一的国有公墓;中华永久墓园成立于1988年,是国有独资企业”。 占地600多亩的两墓园、同处大观宝地、统一管理、提供着福泽子孙的永久服务,在历年的省、市公墓检查中均被评为优秀公墓并在广东省公墓业中率先通过ISO9001/14001国际质量/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被誉为众望所归的人生百年花园。

这里实行卓有成效的便民“一条龙”服务,包括购买墓地安葬先人骨灰/骨殖,并可办理符合条件的港澳台同胞及外籍人士遗体安葬,能方便快捷地满足海内外广大同胞、侨胞“落叶归根、福荫后代”的夙愿。新塘华侨公墓还办理骨灰寄存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