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内去世人员,无论是否具有广州市户籍均可减免

广州市内去世人员,无论是否具有广州市户籍均可减免以下7项基本服务费用:

1.遗体接运,每具费用不超过180元。

2.遗体消毒,每具费用不超过100元。

3.冷藏防腐(不超过3天),每具费用不超过300元。

4.遗体告别厅租用费,每具费用不超过400元。

5.遗体火化,每具费用不超过250元。

6.普通骨灰盅,每个费用不超过100元。

7.骨灰撒海。

逝者为广州市户籍困难群众,除以上7项服务外,可多申请3项服务费用减免:

1.冷藏防腐免费期延长至4天(不超400元);

2.卫生纸棺1副(不超500元);

3.寿衣1套(不超400元)。

户籍人员骨灰寄存费减免。逝者为广州市户籍,骨灰寄存在公益性骨灰楼,可申请减免自去世之日起5年内,每具不超过350元的寄存费用。逝者是广州市困难群众,可申请减免10年、每具不超过700元的寄存费。

逝者为非穗户籍,最高可申请减免1330元;逝者为广州户籍,最高可申请减免1680;逝者广州户籍困难群众,最高可申请减免30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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